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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87号)核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66,900,41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89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56,236,690.04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37,763,309.96元。该等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1月23日全部到位,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健验字[2017]8号《验资报告》。公司于2024年1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减资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调减募投项目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研发中心项目”),新设募投项目株洲905基地1期项目(以下简称“905基地1期”)、天津906基地1期项目(以下简称“906基地1期”)。

二、募集资金专户设立及本次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减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新设募投项目905基地1期、906基地1期,905基地1期拟投入募集资金110,137.00万元,906基地1期拟投入募集资金110,100.51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减资及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株洲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光启”)、天津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光启”)在招商银行深圳科发支行开立了905基地1期、906基地1期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会同株洲光启、天津光启、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日,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账户名称开户银行银行账号专户余额(元)
1905基地1期株洲光启招商银行深圳科发支行7339009061100060.00
2906基地1期天津光启招商银行深圳科发支行7559765041100080.00

本文标签: 协议资金公告光启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