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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ASSETSAPPRAISALCO.,LTD本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
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
众联评报字[2024]第1310号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12日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部分、声明 ...... 1
第二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 4
第三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 7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 8
二、评估目的 ...... 8
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 ...... 18
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 ...... 29
五、评估基准日 ...... 29
六、评估依据 ...... 29
七、评估方法 ...... 31
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 ...... 40
九、评估假设 ...... 42
十、评估结论 ...... 44
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 46
十二、资产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 ...... 48
十三、资产评估报告日 ...... 49
第四部分、资产评估报告附件 ...... 50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声明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声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
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本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不承担责任。
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
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也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也不能用评估对象实际实现的价格验证评估结论的合理性。
三、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
四、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负债清单及未来经营预测数据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因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提供虚假资料,以违法、违规、伪造、盗窃等方式提供资料导致报告不合法、不合规的,由此产生的一切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均由委托人负责,与资产评估机构无关。
五、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
六、资产评估师已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已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
七、本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分析、判断和结果受资产评估报告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中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八、评估结论的使用在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有效期内有效。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根据评估基准日后的资产状况和市场变化情况合理确定资产评估报告使用期限。
九、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得将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未征得资产评估机构同意,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相关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二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资产评估报告摘要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24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
一、评估目的: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的需要,对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24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
二、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评估对象为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范围是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经审计后账面上列示的全部资产及相关负债。具体范围为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审计后“各类资产及负债评估申报明细表”上所列内容。
三、价值类型:市场价值。
四、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
五、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
六、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具体评估结论如下: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母公司报表总资产为72,847.40万元,负债为43,860.74万元,净资产28,986.66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6,066.00万元,增值37,079.34万元,增值率127.92%。
截止评估基准日2024年9月30日,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合并报表总资产为69,302.36万元,负债总额48,450.24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所有者权益)为20,852.11万元,采用收益法评估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66,066.00万元,增值45,213.89万元,增值率216.83%。
七、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本报告评估结论使用有效期为一年,即自2024年9月30日至2025年9月29日期间使用有效。
八、特别事项说明:
1.股东部分权益价值并不必然等于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与股权比例的乘积。本次评估对象为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未考虑控股权溢价及少数股权折价和股权流动性的影响;
2.由委托人和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所涉及的未来盈利预测是建立在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管理层编制的盈利预测基础上的。委托人、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对其提供的企业未来盈利预测所涉及的相关数据和资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完整性,以及企业未来盈利预测的合理性和可实现性负责。我们对上述盈利预测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并根据评估过程中了解的信息进行了适当的调整。本次收益法评估中所采用的评估假设是在目前条件下,对委估对象未来经营的一个合理预测,如果未来出现可能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或不利因素,则会影响盈利预测的实现程度。我们愿意在此提醒委托人和其他有关方面,我们并不保证上述假设可以实现,也不承担实现或帮助实现上述假设的义务。并且,我们愿意提请有关方面注意,影响假设前提实现的各种不可预测或不利的因素很可能会出现,因此有关方面在使用我们的评估结论前应该明确设定的假设前提,并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做出交易决策。
3.2024年9月,武汉钧恒公司股东会同意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增资方式对参股武汉钧恒增加投资5000万元,以自有资金5,000万元认购武汉钧恒384.62万元注册资本。2024年10月份增资完成,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达到5384.62万人民币。上述增资事项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企业未来现金流及资本结构变化,对企业股权价值有一定的影响。由于本次是在评估基准日时点对股权价值的评估,本次评估股权价值的计算中未考虑上述期后增资事项对被评估企业股权价值的影响。
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充分考虑资产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制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第三部分、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
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
资产评估报告正文
众联评报字[2024]第1310号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贵单位(公司)的委托,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在2024年9月30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
(一)委托人单位概况
本次评估的委托人为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177840339L
住所:青年路556号(青洲盛汇)房开大厦37层
法定代表人:李晓明
注册资本:77957.1428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0年01月29日
营业期限至:1997年03月28日至无固定期限
主体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工程管理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树木种植经营,林业产品销售;花卉种植;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光通信设备销
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售;光电子器件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本次评估的被评估单位为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钧恒)。企业名称: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05200621X4住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三路777号3号电子厂房5楼南面法定代表人:彭开盛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12年08月07日营业期限:2012年08月07日至2042年8月7日主体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电子设备、光通信产品(专营除外)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软件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化控制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历史沿革
2012年8月7日,武汉钧恒由法人股东武汉永力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力技术”)及自然人股东彭开盛、陈照华、刘鹏、陈文君发起设立,武汉钧恒设立注册资本200万元,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1 | 武汉永力技术有限公司 | 106.00 | 53 |
| 2 | 彭开盛 | 28.00 | 14 |
| 3 | 陈照华 | 28.00 | 14 |
| 4 | 刘鹏 | 20.00 | 10 |
| 5 | 陈文君 | 18.00 | 9 |
| 合计 | 200 |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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