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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83 证券简称:钱江水利 公告编号:临2024-066

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6,630,837股,发行价格8.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1,020,898.6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370,632.48元。?预计上市时间: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钱江水利”或“本公司”或“公司”或“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对应的66,630,837股新增股份已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本次发行新增普通股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将于限售期届满后的次一交易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上市流通交易,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限售期届满后的转让将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上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本次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资产过户情况: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1、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

2023年12月22日,钱江水利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与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2024年1月23日,钱江水利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的议案。

2024年6月7日,钱江水利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24年6月26日,钱江水利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以及取消本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动延期等相关事项。

2024年10月29日,钱江水利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2、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审核及注册过程

2024年8月21日,上交所出具《关于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

2024年9月13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66,630,837股

3、发行价格:8.72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581,020,898.64元

5、发行费用:8,650,266.16元(不含增值税)

6、募集资金净额:572,370,632.48元

7、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2024年12月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492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11月29日止,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指定

的认购资金专用账户已收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认购对象缴纳的认购资金合计人民币581,020,898.64元。

2024年12月2日,主承销商将扣除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余款划转至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

2024年12月3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4〕491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12月2日止,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66,630,837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581,020,898.64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8,650,266.1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2,370,632.48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人民币66,630,837.00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505,739,795.48元。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2024年12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人(主承销商)意见

(1)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授权,获得了发行人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获得了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决策及外部审批程序。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钱江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293号)和发行人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

(2)关于本次发行对象的选择合规性的说明

保荐人(主承销商)认为: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认购对象的选择及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已向上交所报送的《发行与承销方案》的规定。

除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水务”)属于发行人的关联方外,本次发行的其他发行对象不包括发行人和主承销商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或者施加重大影响的关联方,也不存将本次发行获配的损益让渡至以上禁止类主体的情形。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未向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且未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者其他补偿。

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及发行结果等各个方面,符合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和发行方案的相关规定,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认为:

(1)本次发行履行了必要的内外部审批程序;

(2)本次发行的《认购邀请书》《申购报价单》等认购相关法律文件的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购协议》的内容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认购协议》合法、有效;

(3)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公平、公正,经发行过程确定的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量及募集资金总额等发行结果公平、公正,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承销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1、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及限售期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16名,符合《注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相关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号发行对象名称获配股数(股)获配金额(元)限售期(月)
1中国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6,657,709145,255,222.4818
2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海南)有限公司-国调创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南昌)合伙企业(有限合伙)6,880,73359,999,991.766
3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433,48656,099,997.926
4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6,302,75254,959,997.446
5南昌市国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4,587,15539,999,991.606
6青岛惠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440,36629,999,991.526
7王梓旭3,440,36629,999,991.526
8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394,49529,599,996.406
9振兴嘉杰壁虎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3,278,18228,585,747.046
10杜道广1,892,20116,499,992.726
11杭州东方嘉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行远富泽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22,47715,019,999.446
12罗赛1,720,18314,999,995.766
13西藏星瑞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720,18314,999,995.766
14浙江广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720,18314,999,995.766
15杭州瀚昭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720,18314,999,995.766
16J.P. Morgan Securities plc1,720,18314,999,995.766
合计66,630,837581,020,898.64-

本文标签: 股本变动水利对象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