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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537 证券简称:广信材料 公告编号:2024-075

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

及部分延期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同时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对募投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部分延期事项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变更,不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亦不改变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67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承销于2023年10月27日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920,663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16.89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07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4,015,019.4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5,984,978.59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11月3日出具了《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3)第440C000505号)。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调整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在前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截至2023年11月7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21,508.84万元,公

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为人民币9,598.50万元。上述事项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3)第440A019705号《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上述置换事项已于2023年11月24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1月25日出具《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全资子公司江西广臻感光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广臻”)实施,因此,2023年11月2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以全部募集资金向江西广臻增资,相关款项全部计入注册资本,增资款用于募投项目“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的实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在招商银行江阴支行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

51090366321050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4年1月24日完成注销手续并对外披露。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商银行无锡分行及保荐机构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江苏广信感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披露的募投项目资金投向,以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调整前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金额
1年产5万吨电子感光材料及配套材料项目52,538.0050,000.009,598.509,598.50
2偿还银行借款7,000.007,000.00--
合计59,538.0057,000.009,598.509,598.50

本文标签: 结构调整投资项目资金材料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