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文章数量:129985
2024年6月26日发(作者:公司能看到以前的社保)
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
第一,组织形式。《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六条指出:“除中国保监会另有规定
外,保险经纪机构应当采取下列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设立条件。《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七条规定:“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应
当具备下列条件:股东、发起人信誉良好,最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注册资本达到《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章程符合有关规定;董事长、执行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具备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有与业务
规模相适应的固定住所;
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业务、财务等计算机软硬件设施;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保监
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中国境内设立外资保险经纪公司也适用上述条件,但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和中
国保监会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的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
营业部。保险经纪公司申请设立分支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内控制度健全;注册资本达
到本规定的要求;现有机构运转正常,且申请前1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拟任主要负责人
符合本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拟设分支机构具备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与经营业务有关的
其他设施。”
第三,对投资者及注册资本的要求。保险经纪机构的投资者可以是法人或者自然人,
但《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九条规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投资企业的单
位或者个人,不得成为保险经纪公司的发起人或者股东。保险公司员工投资保险经纪公司
的,应当书面告知所在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投资
保险经纪公司的,应当根据《公司法》有关规定取得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的同意。”
《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八条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
1000万元,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第十三条规定:“保险经纪公司以本规定注册资
本最低限额设立的,可以申请设立3家分支机构;此后,每申请增设一家分支机构,应当
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0万元;其中,在住所地以外每一省、自治区、直辖市首次申
请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至少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00万元。申请设立分支机构,保险
经纪公司注册资本已达到前款规定增资后额度的,可以不再增加注册资本。保险经纪公司
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2000万元的,设立分支机构可以不再增加注册资本。”
第四,设立程序。《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第十一条规定:“申请设立保险经纪公
司,全体股东、全体发起人应当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向中国保监会办理申请事
宜。”
中国保监会依法批准设立保险经纪机构的,应当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申请人收到许
可证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保险经纪机构自取
得许可证之日起90日内,无正当理由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的,其许可证自动
失效。
依法设立的保险经纪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书面报告中国保监会
版权声明:本文标题:保险经纪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精) 内容由网友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转载请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bdxgw.com.cn/gongsi/1719400224y57742.html,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