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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4-99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8月30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会议通知于当日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与会董事一致推选董事林存友先生主持会议,所有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林存友先生为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林存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林存友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万雨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万雨帆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万雨帆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赵明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赵明学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赵明学先生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赵明学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联系方式附后。

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裴仁海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裴仁海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裴仁海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此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关于聘任赵明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赵明学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赵明学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关于聘任王宇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王宇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宇驰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3.关于聘任王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聘任王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王可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未设置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六)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林存友先生,委员马宁先生、宿玉海先生(独立董事)。本届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公司董事会战略与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2.关于选举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魏士荣先生(独立董事),委员万雨帆先生、张宏女士(独立董事)。本届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3.关于选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张宏女士(独立董事),委员宿玉海先生(独立董事)、李建军先生(独立董事)。本届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4.关于选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张宏女士(独立董事),委员马宁先生、魏士荣先生(独立董事)。本届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5.关于选举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召集人李建军先生(独立董事),委员宿玉海先生(独立董事)、魏士荣先生(独立董事)。本届委员会与董事会任期一致,职责权限、决策程序、议事规则等遵照《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执行。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聘任李文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李文佳女士简历及联系方式附后。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0日

附件:

简历及联系方式赵明学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1-68906079传真:0531-68906075邮箱:sdlq000498@163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邮编:250014裴仁海,男,197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公司财务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山东高速光控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截至目前,裴仁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50股,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宇驰,男, 1978年12月出生,大学,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海外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

王宇驰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可,男, 1984年1月出生,大学,高级工程师,曾任山东鲁桥建材有限公司党支部副书记、总经理,山东省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

王可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

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文佳,女,1985年4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公司证券管理部专员、经理助理、证券管理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证券管理部部长、证券事务代表。李文佳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未受到中国证监会惩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1-68906077

传真:0531-68906075

邮箱:sdlq000498@163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4677号邮编:25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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