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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增加股本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408号)核准,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2,45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45,000.00万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245,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5月23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韵达转债”,债券代码“127085”。

根据《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相关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4月17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3年10月17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4月10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2023年10月17日至2024年8月31日,“韵达转债”转股3,390股,导致公司总股本由2,899,191,300股增加至2,899,194,690股,公司注册资本由2,899,191,300元增加至2,899,194,690元。

二、变更经营范围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如下:

变更前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租赁,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变更后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广告发布;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装卸搬运;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组织体育表演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以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三、修订《公司章程》

基于上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同时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99,191,300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99,194,690元。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选举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并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汽车租赁,信息科技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代理,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各类广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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