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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6871证券简称:派特尔公告编号:

2024-057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市派特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www.bse)披露了相关公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年

日至2024年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变更查询证明》,在公司《2024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前六个月(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8月27日),共有1名核查对象(非董监高)存在自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除此之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详见下表:

序号股东姓名合计买入(股)合计卖出(股)
1陈强11105201400

本文标签: 知情人公司股票内幕股权激励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