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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的核查意见中航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证券”、“保荐机构”)作为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角防务”、“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西安三角防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437.27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423.66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9,013.61万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31日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37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金额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募集资金使用进度
先进航空零部件智能互联制造基地项目89,013.6172,769.1281.75
合计89,013.6172,769.1281.75

本文标签: 防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西安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