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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92 证券简称:品渥食品 公告编号:2024-049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品渥食品”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0年11月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年11月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2020年11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0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0年12月1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0年12月28日,公司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7、2020年12月2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确定2020年12月28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50名激励对象授予150.15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1.50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2021年11月2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1年12月10日,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0、2021年1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31.23元/股,预留授予日为2021年12月10日,公司向符合授予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授予13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1、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2024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为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增长率达到40%(含)至100%(不含)。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条件未达成,现取消归属并作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47.1625万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1.0500万股。

综上,公司将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2125万股。

根据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此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董事会意见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作废事项在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2125万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且本次作废事项已取得股东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同意公司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48.2125万股。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作废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相关问题的结论性法律意见为:

公司本次作废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作废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20日


本文标签: 股票限制性年限计划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