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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证券代码:688489 公告编号:2025-003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未信安”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740,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4,768,476股的0.64%。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江南天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天安”)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

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业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和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40,000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14,768,476股的0.64%。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子公司江南天安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上激励对象为子公司江南天安的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符合本次激励计划的目的。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34人,约占公司(含子公司)员工总人数667人(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5.10%,全部为江南天安的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

本次激励对象不存在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情况。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江南天安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序号姓名职务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占本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江南天安 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74.00100.00%0.64%
合 计74.00100.00%0.64%

本文标签: 限制性草案第二期摘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