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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0 证券简称:中航沈飞 公告编号:2024-061
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中航沈飞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对《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对照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1 | 第一条 为确立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 第一条 为确立中航沈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律地位,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全面贯彻落实“两个一以贯之”重要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权责法定、权责透明、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有企业公司章程制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章程。 |
| 2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在完成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前,仍由原董事长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 |
| 3 | 第十四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在公司中设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 | 第十四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规定,在公司中设立工会组织,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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