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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72证券简称:川润股份公告编号:2024-069号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部分董事

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罗丽华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辉先生、财务总监缪银兵先生、董事会秘书饶红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75,219,778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5.5132%)的公司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罗丽华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4,523,7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0.933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9,697,5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2.0000%)。合计减持不超过14,221,200股(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

2.9329%,注:小数点位误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2、持有本公司股份291,3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601%)的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辉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72,8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150%)。

3、持有本公司股份8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165%)的财务总监缪银兵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20,0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041%)。

4、持有本公司股份137,8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84%)的董事会秘书饶红女士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34,4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071%)。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罗丽华女士、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辉先生、财务总监缪银兵先生、董事会秘书饶红女士的《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计划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罗丽华女士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李辉先生、缪银兵先生、饶红女士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职务

股东姓名/职务持有公司股份(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罗丽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75,219,77815.5132%
李辉(董事兼副总经理)291,3250.0601%
缪银兵(财务总监)80,0000.0165%
饶红(董事会秘书)137,8000.0284%

本文标签: 股份减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