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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在厦门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春光路1152号-1156号(双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6日以现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庄辉阳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23名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办理70,368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归属价格为15.82元/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公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9,632股。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厦门唯科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31日


本文标签: 科科第二届决议董事会四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