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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公司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339,560,485股增至499,153,912股;并且公司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8月)》。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而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完成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首个归属期归属股票的登记,公司总股本由499,153,912股增加至500,543,865股,公司董事会同意由此变更注册资本并同步修订《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因完成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归属登记事项,将对《无锡贝斯特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8月)》中与注册资本、总股本相关的条款修订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915.3912万元。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54.3865万元。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49,915.3912万股,均为普通股。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50,054.3865万股,均为普通股。

本文标签: 修正案章程贝斯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