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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780号西溪银座C座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4年12月2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监事会主席董翠光女士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3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智慧物联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www.bse)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杭州立方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2月31日


本文标签: 立方第四届决议监事会第九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