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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5-004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15日

?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赵欣艳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5年1月17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

一、 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 征集人基本情况

1.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赵欣艳女士,其基本情况如下:

1970年9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邮电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副教授。1996年4月至今,任北京邮电

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2016年12月至2020年10月,任北京三未信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管理顾问;2020年10月至2023年10月,任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3年10月至今,任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 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征集人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且对与公司实施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的《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且同意公司董事会将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征集人认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对公司管理团队、核心骨干员工等形成长效的激励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成为激励对象的条件。

二、 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月17日 14点00分

2、网络投票时间:自2025年1月17日至2025年1月17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创远路34号院1号楼融新科技中心F座13层公司会议室

(三) 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议案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计投票议案
1关于《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4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文标签: 投票权独立董事公告三未信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