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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4年12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根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第九条会议通知:情况紧急, 需要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鉴于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需尽快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经全体独立董事确认,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28日以电话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独立董事3人,实际出席独立董事3人。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是基于业务经营需要,交易方式和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厦门东亚机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林建宗 刘志云 姚 斌

2024年12月31日


本文标签: 东亚第三届决议董事会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