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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2025年业绩指标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2025年业绩指标的议案》,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中涉及的2024-2025年业绩考核指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等议案,独立董事已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2023年2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三)2023年2月4日至2023年2月14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年2月1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四)2023年2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六)2023年5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七)2023年5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171.50万股限制性股票于2023年5月1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5月19日上市。

(八)2024年2月19日,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已超过12个月,公司未明确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失效。

(九)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回购注销已获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008,420股,回购价格为3.344元/股。

(十)2024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十一)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2025年业绩指标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激励计划调整事项的说明

(一)调整原因

公司在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指标时,是基于公司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所在的行业状况相对良好,并结合公司的行业地位、业务规模、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战略等情况以及对公司的合理预期,在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下,设置了较为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条件,但当前外部环境及公司经营环境与公司在制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时发生较大变化,致使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原设定的2024-2025年考核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不能和公司目前发展经营情况相匹配,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及核心业务人员,为继续保持激励计划的初衷,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保证股权激励效果达到激励目的,保持公司人才队伍的稳定,兼顾战略目标达成和业绩可实现性,公司拟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2025年业绩指标。

(二)调整内容

公司坚持实行原业绩考核目标,并在原业绩考核目标基础上嵌入阶梯式考核,该方式下更能促进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同时仍然具有一定的挑战性。本次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2024年度至2025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调整前: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024年-2025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以2021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4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以2021年扣非净利润为基数,2025年扣非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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