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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权司法划转变动至5%以下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权变动是公司破产重整设立的持股5%以上的公司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因履行重整计划司法划转公司股票清偿债权,使公司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股比例变动至5%以下。
●本次股权变动前,公司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1,742,33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37%;本次次股权变动后后,公司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03,145,24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
●本次股权变动为公司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债权清偿涉及的股票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近期,公司收到重整管理人送达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根据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情况,经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管理人将8,597,086股转增股份过户至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并于2024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使公司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持股比例至5%以下。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2年11月29日,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裁定批准了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公司名称为“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及三家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烟台台海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烟台台海玛努尔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烟台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 “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
年1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3)。根据重整计划,重整的偿债资源包括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形成的股票、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投资总对价。公司对重整执行期间未确认的债权、未申报债权及未及时受领偿债资源的已裁定确认债权对应的偿债资源均依法进行预留并予以提存。公司将根据《企业破产法》有关规定和债权申报审查的实际情况,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3年内,对符合清偿条件的债权人进行清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清偿工作仍在进行中。
一、股票清偿进展
(一)2022年12月21日,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将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形成的1,213,880,290股公司股票划转至公司财产处置专用账户。2022年12月21日至2024年8月22日,公司财产处置专用账户共划转1,102,137,956股公司股票用以引入产业投资人、财务投资人及清偿债权,持股数量由1,213,880,290股下降至111,742,334股,持股比例由58.33%下降至5.37%。
近期,公司收到重整管理人送达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根据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情况,经向法院申请,公司重整管理人将8,597,086股转增股份过户至部分债权人的证券账户,并于2024年8月23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根据《重整计划》,尚未完成过户的部分债权人,后续将由法院根据申请另行办理。
截至公告披露日,历次股票划转的情况如下:
| 序号 | 过出方 | 过户日期 | 过户股数量(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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