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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430476 证券简称:海能技术 公告编号:2024-088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竞价回购股份方案暨回购股份报告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1.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用途: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减少注册资本

□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上市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3)回购规模: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800,000股,不超过1,600,000股

(4)回购价格区间:不超过15.00元/股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 相关股东回购期内减持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回购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回购期间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在上述期间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价格上限,导致本次回购股份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2)本次股份回购存在因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或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等将导致本计划受到影响的事项发生而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3)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若公司未能顺利实施上述用途,则存在已回购未转换股份被注销或用于其他用途的风险。若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根据回购进展情况,依法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规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海能未来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竞价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等规定,公司因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而收购本公司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同意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资金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股票价值与公司内在价值相匹配,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以引进和稳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提升经营管理团队的凝聚力,推进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资金情况,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推进股票价值与公司内在价值相匹配,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以引进和稳定优秀经营管理人才,提升经营管理团队的凝聚力,推进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4号——股份回购》第十三条规定。

(三) 回购股份的种类、方式、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方式为竞价方式回购,回购股份类型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不含停牌日)交易均价为8.45元,

拟回购价格上限不低于上述价格,不高于上述价格的200%。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结合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及近期公司股价,确定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15.0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回购实施期间,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回购价格。调整公式为:P=(P0 ﹣V * Q/Q0 )/(1+n)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V为每股的派息额;Q为扣除已回购股份数的公司股份总额;Q0为回购前公司原股份总额;n为每股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股票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回购每股股份的价格上限。

(四) 回购用途及回购规模

本次回购股份主要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减少注册资本 □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维护上市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本次拟回购股份数量不少于800,000股,不超过1,6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95%-1.89%,根据本次拟回购数量及拟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资金总额区间为1,200万-2,400万,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自董事会决议至回购完成期间,如公司存在权益分派等事项,将自权益分派实施之日起,及时调整剩余应回购资金总额。

(五) 回购资金来源

(六) 回购实施期限

1、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期限内,公司将加强对回购交易指令的管理,做好保密工作,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合理发出回购交易指令。

2、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实施期限提前届满,回购结束: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

3、

公司根据回购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实施回购: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

(2)北京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七)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上限1,600,000股和下限800,000股,预计本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或超过下限,且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实施回购事宜,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生效之日起提前届满。

类别

类别本次回购实施前本次回购实施后(按规模上限完成)本次回购实施后(按规模下限完成)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1.有限售条件股份20,621,02724.38%20,621,02724.38%20,621,02724.38%
2.无限售条件股份 (不含回购专户股份)63,958,77375.62%62,358,77373.73%63,158,77374.67%
3.回购专户股份00.00%1,600,0001.89%800,0000.95%
——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等00.00%1,600,0001.89%800,00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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