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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

上市之战略投资者的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4室

胜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业电气”、“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项目已于2024年10月10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委员会审核同意,并于2024年11月1日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1519号文同意注册。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10号〕)、北交所颁布的《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细则》(北证公告〔2023〕15号)(以下简称《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北证公告〔2023〕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发行与上市》(北证公告〔2024〕16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胜业电气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进行核查,出具如下专项核查报告。

一、战略配售方案和战略投资者的选取标准、配售资格核查

(一)战略配售方案

1、战略配售数量

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1,800.00万股,发行前股本为6,049.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7,849.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93%(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人授予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初始发行规模15.00%的超额配售选择权(即:270.00万股),若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则发行总股数将扩大至2,07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扩大至8,119.00万股,本次发行数量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发行后总股本的25.50%。

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360.00万股,占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占超额配售选择权全额行使后本次发行总股数的17.39%。

超额配售启用前,网上发行数量为1,440.00万股;超额配售启用后,网上发行数量为1,710.00万股。

2、参与对象

本次发行中,战略配售投资者选择标准的制定,充分考虑了投资者资质以及与发行人战略合作关系等因素,主要标准包括:

(1)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应具备良好的市场声誉和影响力,具有较强资金实力;

(2)认可发行人长期投资价值,并按照最终确定的发行价格认购其承诺认购的发行人股票;

(3)最终战略配售投资者不超过10名。

结合《管理细则》、《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选取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富显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北京煜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煜诚六分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浙江银万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万全盈18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晨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晨鸣1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山东益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兴通远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长兴致赋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宽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宽投北斗星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广东力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力量创新3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均符合以上选取标准。

3、参与规模

序号战略投资者名称承诺认购股数(股)获配股票限售期限
1宏源汇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105,0006个月
195,00012个月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05,0006个月
195,00012个月
3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富显1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105,0006个月
195,00012个月
4北京煜诚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煜227,5006个月

本文标签: 专项投资者主承销电气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