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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证券代码:601390 A股简称:中国中铁 公告编号:2024-050H股证券代码:00390 H股简称:中国中铁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3,958,098股。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3,958,098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2月2日。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次解除限售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已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1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2.2021年1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上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修龙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2月1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上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0),公司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4.公司针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必要登记,并对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12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上披露了《关
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7)。
5.2021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2年1月1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12月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上披露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58)。
8.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
国中铁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次解除限售的议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预留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50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958,098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预留部分解除限售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8月31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上披露了《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8)。
(二)历次解除限售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2024-004),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5,910,838股于2024年2月23日上市流通。
本次解除限售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批次解除限售。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
(一)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三批次解除限售,各批次限售期分别为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
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的1/3。
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登记完成日为2022年11月30日,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为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的1/3,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4年12月2日进入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二)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
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况如下:
| 序号 | 解除限售条件 | 成就情况 |
| 1 |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 2 | 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锁条件。 |
| 3 | 公司业绩条件: (1)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10.5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 | (1)公司2022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71%,不低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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