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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863 证券简称:卡倍亿 公告编号:2024-122债券代码:123238 债券简称:卡倍转02

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数量:21.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7%;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5人。

3、本次可解除限售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5年1月2日。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申请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予以解除限售,5名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2年10月21日至2022年10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2年11月2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2年11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2月23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info)上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完成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6、2023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7、2024年1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相应报告。

二、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情况说明

1、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

根据《宁波卡倍亿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五章 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中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解除限售时间解除限售数量占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3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3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满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1/3

本文标签: 第二个年限提示股份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