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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12月3日,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书面形式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并以邮件、直接呈送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高管。

2024年12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总部九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伍锐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充分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公司章程(2024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修正案(2024年12月修订)》《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4年12月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变更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1年,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其2024年度财务审计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2)。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及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及《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伍锐先生、陈长刚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8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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