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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945 股票简称:曼卡龙 公告编号:2024-114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孙松鹤先生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滨江区聚业路1号兴耀科创城C幢22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1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通知情况: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了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及投票表决的方式和方法。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6人,代表股份132,986,851股,占上市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总股份的50.7678%,其中: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共8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0,840,01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9483%。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共128名,所持有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46,8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96%。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146,8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8196%。
会议由孙松鹤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01 选举孙松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120,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8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80,8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6630%。
1.02 选举曹斌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101,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6%,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1,94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816%。
1.03 选举吴长峰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101,1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0%,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1,1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38%。
1.04 选举瞿吾珍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101,1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0%,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1,1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441%。
1.05 选举孙舒云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103,02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54%,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3,01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313%。
1.06 选举付杰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32,103,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54%,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3,00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8309%。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1 选举叶春辉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2,110,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07%,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9,99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1565%。
2.02 选举黄健峤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2,122,31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99%,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82,30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299%。
2.03 选举郑金都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32,101,54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43%,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61,5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7623%。
(三)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周斌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32,123,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07%,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83,3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776%。
3.02 选举陈洁女士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同意132,111,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418%,表决结果:当选。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71,5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282%。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738,2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31%;反对15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8%;弃权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898,24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4202%;反对155,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339%;弃权9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5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朱爽、毛圣霞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核查后认为: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
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曼卡龙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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