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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ST花王股票代码:603007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群住所及通讯地址:江苏省丹阳市****权益变动性质:因执行《重整计划》,股份数量增加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声 明

一、本报告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声 明 ...... 1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4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 ...... 11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释义内容
花王股份、上市公司、公司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吴群
报告书、本报告书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重整计划》《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
镇江中院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
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因执行《重整计划》,花王股份拟以总股本406,847,052股为基数,按每10股转增约11.55346股的比例(保留到小数点后五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470,049,049股,转增后花王股份总股本将由406,847,052股增至876,896,101股(最终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前述转增股票中,377,065,323股花王股份转增股票由重整投资人支付现金受让;43,201,997股将向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除控股股东花王集团以外的其他全部股东进行分配,各股东将以届时各自持有公司股票的数量为基数,按照每10 股转增约1.55346股的比例获得转增股票(各股东分配股票的最终数量以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剩余49,781,729股将通过以股抵债的形式用于清偿花王股份的债务。本次权益变动后,吴群持有股份数量由20,931,600股变更为24,183,240股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由5.14%变为2.76%。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本文标签: 花王报告书变动权益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