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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绍兴滨海新区芯兴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一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5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芯联越州集成电路制造(绍兴)有限公司72.33%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4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关于<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标的公司截至2024年10月31日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目前最新情况对本次交易相关文件的部分内容进行了更新,并披露了《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相较公司于2024年9月5日披露的《芯联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草案(修订稿)对部分内容进行了修订,主要修订情况如下:

章节修订情况
目录根据内容更新情况更新目录
释义补充和更新报告期、备考审阅报告、审计报告等释义

本文标签: 联集报告书草案关联交易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