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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11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
2. 议案1.00为特别决议事项,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2月30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30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 | √ |
| 1.00 | 关于审批2025年度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审批2025年度融资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书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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