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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0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3日通过微信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会主席张原以通讯方式出席。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原主持,董事会秘书张勇、证券事务代表白静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89,950股限制性股票按作废处理。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info)披露的《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4-086)。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归属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同意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并出具相应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67名激励对象办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相关事宜。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就该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该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info)披露的《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2024-08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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