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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面确认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拟提交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以下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书面确认意见。
一、我们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及下属公司预计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公允的原则,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的定价政策来协商确定具体交易价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会议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此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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