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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说明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的议案》及《关于修订<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的议案》。同意对《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及《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具体修订情况对比说明如下:

1.《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修订说明;

2.《董事会授权决策方案》修订说明。

1.《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修订说明

修订前条款修订后条款
新增第十一项 事项范围新增“年度合规管理报告”,决策流程为总办会拟订、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新增“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报告”“年度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工作计划”,流程为董事会听取。
第十二项 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全局性重要事项第十二项 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全局性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安全生产、生态环保等方面的一般及以上事故、安全生产事故造成1000万元以下100万以上直接经济损失、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30万以上或者因环境污染原因造成跨地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及其有关事件的责任追究)。
第十三项 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其他重要事项第十三项 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其他重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发生5级人身、设备事故的情况及其他生产经营重要事项)。
第十四项 公司年度会议计划、公司年度会议计划外一类会议”决策流程为总办会决策。第十四项 公司年度会议计划、公司年度会议计划外一类会议”决策流程为党委会决策。
新增第十八项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份,决策流程为总办会拟订、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策。
新增第二十六项 事项范围新增“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决策流程为总办会拟订、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策。
第二十六项 落实国有股东重大改革方案第二十七项 落实国有股东重大改革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双百企业”改革方案、建设世界一流绿色能源企业方案等)。
新增第三十九项 事项范围新增“毕业生落户指标申请”,决策流程为党委会决策。
新增第四十三项 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等事项,决策流程为董事会决策。
新增第四十四项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的相关事项,决策流程为总办会拟订、党委会前置研究、董事会决策。
新增第五十项 公司案件管理事项,决策流程为总办会决策。

本文标签: 管理制度中绿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