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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2419 证券简称:路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9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细则经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幕交易。如有违反保密义务的行为发生,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内部通报批评、处罚、撤职、开除等处分,构成犯罪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第十五条 公司信息知情人或聘请的顾问、中介机构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公司信息,如由此致使公司遭受媒体质疑,损害公司商业信誉,并导致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价格变动,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相关媒体编造、传播公司虚假信息或误导性信息,对公司公众形象造成恶劣影响或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公司可以根据具体情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本制度如与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或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及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山东路斯宠物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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