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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6日发(作者:的产业沃土)

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目录(最新)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导社会资源合理优化配置,促进我省产业

结构转型升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工业和信息化

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22年本)》,结合我省工业和信

息产业发展实际,编制、印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以

下简称《指导目录》)。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2022年本)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引导社会资源合理优化配置,促进我省

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工业和

信息化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22年本)》,结合我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实际,编制、印发《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

年本)》(以下简称《指导目录》)。

本《指导目录》由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目录组成。不属于以上三类且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为允许类。允许类不列入《指导目录》。

对鼓励类项目,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投资管理规定审批、核准或备案,金融机构按

照信贷原则提供信贷支持。

对限制类项目,禁止投资新建项目,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审批、核准或备案;金融机构

不予发放贷款;国土资源、城市规划和建设、环保、质监、消防、海关、工商等部门不予办

理有关手续。对属于限制类的现有生产能力,允许企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改造升级,但严

禁以改造为名扩大生产能力。

对淘汰类项目,禁止投资;金融机构停止各种信贷支持并收回贷款;各企业应立即停

产、关闭(标注期限的,在规定期限内淘汰)。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技术、装备和产品,不

得转移使用和生产。

本《指导目录》适用于我省境内的各类企业。

本《指导目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指导目录》施行期间,如国家发布新的指导目录,

按国家新的指导目录执行。

第一类鼓励类

一、煤炭

1.煤田地质及地球物理勘探

2.120万吨/年及以上高产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高效选煤厂建设

3.矿井灾害(瓦斯、煤尘、矿井水、火、围岩、地温、冲击地压等)防治

4.型煤及水煤浆技术开发与应用

5.煤炭共伴生资源加工与综合利用

6.煤层气勘探、开发、利用和煤矿瓦斯抽采、利用

7.煤矸石、煤泥、洗中煤等低热值燃料综合利用

8.管道输煤

9.煤炭高效洗选脱硫技术开发与应用

10.选煤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

11.地面沉陷区治理、矿井水资源保护与利用


本文标签: 目录指导发展工业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