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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327 证券简称:华宝新能 公告编号:2024-071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华宝新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属于根据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

2023年8月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23〕11号),以规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强化相关会计信息披露,相关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财政部于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其他相关规定和通知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29日


本文标签: 会计政策公告华宝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