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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07证券简称:珠海港公告编号:2024-087债券代码:149667.SZ债券简称:21珠港01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
拟再次实施回售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重要提示:
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作为“21珠港01”(债券代码:
149667.SZ)的发行人,分别于2024年
月
日、2024年
月
日和2024年
月
日披露《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1珠港01”票面利率调整和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回售登记期为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仅限交易日)。
由于部分有意向回售投资者未按期申报,公司拟实施二次回售,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
月
日和2024年
月
日披露《珠海港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
珠港
”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的公告》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珠港
”拟再次实施回售向投资者征求意见结果的公告》。
、利率调整: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作为“21珠港01”的发行人,有权决定在存续期的第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年的票面利率。根据当前的市场行情,公司决定下调票面利率
基点,即“21珠港01”债券存续期后
年的票面利率为
1.00%。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募集说明书》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回售登记期内登记;若投资者未作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
、回售价格:人民币
元/张(不含利息)。投资者选择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1珠港01”。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回售登记期:
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仅限交易日)。
、回售资金到账日:
2024年
月
日。
、本次回售申报不可撤销。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内前
年(2021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票面利率为
4.20%;在本期债券的第
年末,发行人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年(2024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的票面利率为
1.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 序号 | 业务类型 | 起息日 | 派息/兑付日 | 年利率(%) | 证券计划面值(元) | 每张兑付本金额(元) | 每张派息金额(元) | 每张派息/兑付额(元) |
| 1 | 派息 | 2021.10.19 | 2022.10.19 | 4.20 | 100.00 | - | 4.20 | - |
| 2 | 派息 | 2022.10.19 | 2023.10.19 | 4.20 | 100.00 | - | 4.20 | - |
| 3 | 派息 | 2023.10.19 | 2024.10.19 | 4.20 | 100.00 | - | 4.20 | - |
| 4 | 兑付 | 2023.10.19 | 2024.10.19 | - | 100.00 | 100.00 | -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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