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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古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古鳌科技”或“上市公司”)拟将持有的东高(广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高科技”或“标的公司”)2.00%的股权转让给关联方上海睦誉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睦誉”或“交易对方”)(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规定,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就本次交易完成后是否摊薄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及上市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2023年度、2024年1-5月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备考审阅报告》(众会字(2024)第10108号),本次交易前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4年5月31日 /2024年1-5月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
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本次交易前本次交易后(备考)
营业收入(万元)12,007.974,160.7956,833.9114,640.08
归母净利润(万元)-10,748.17-11,577.15-7,506.74-5,197.47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2-0.34-0.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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