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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1、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2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84,163,346股新股。公司本次向战略投资者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实际发行384,163,346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302,945,207.46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72,090,121.84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30,855,085.62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101182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国轩电池年产16GWh高比能动力锂电池产业化项目”变更为“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孙公司合肥国轩电池有限公司变更为
全资孙公司合肥国轩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变更为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30日,本次发行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序号 | 投资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 (1) | 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专户募集资 金余额 (注1) | 投资进度(3)=(2)/(1) |
| 1 | 年产20GWh大众标准电芯项目 | 532,278.38 | 320,948.97 | 229,852.27 | 60.30% |
| 2 | 国轩材料年产30,000吨高镍三元正极材料项目 | 100,000.00 | 66,808.70 | 36,268.42 | 66.81% |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90,620.73 | 90,650.00 | 303.91 | 100.03% |
| 合计 | 722,899.11 | 478,407.67 | 266,424.6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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