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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环保”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源环保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98,174.08万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3〕0100043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万元)
1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10,357.908,000.00

本文标签: 天源中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投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