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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65 证券简称:中航重机 公告编号:2024-104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8号)核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3,719,88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0.16元。截止2024年12月30日,本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3,719,889股,募集资金总额1,889,392,962.2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38,869,414.28元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50,523,547.9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4]第29-00006号的验资报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
一、开立专户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三
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其他相关文件等具体事宜。近日,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林城西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证券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截至2024年12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情况如下:
单位:元
编号 | 户名 | 开户银行 | 账号 | 金额(人民币) | 入账日期 | |
1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林城西路支行 | 755915935010000 | 555,481,530.90 | 2024年12月30日 | |
2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顺分行 | 133084853695 | 555,481,530.90 | 2024年12月30日 | |
3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乌当支行 | 23210001040028007 | 370,321,020.60 | 2024年12月30日 | |
4 |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南明支行 | 2402004829200527928 | 370,321,020.60 | 2024年12月30日 | |
合计 | 1, 851, 605, 10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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