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

文章数量:129457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章程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第三章 股份 ...... 2

第一节 股份发行 ...... 2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 4

第三节 股份转让 ...... 5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 6

第一节 股东 ...... 6

第二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第三节 股东会的召集 ...... 13

第四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 15

第五节 股东会的召开 ...... 17

第六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 20

第五章 董事会 ...... 25

第一节 董事 ...... 25

第二节 董事会 ...... 28

第六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36

第七章 监事会 ...... 38

第一节 监事 ...... 38

第二节 监事会 ...... 38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 41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 41

第二节 内部审计 ...... 42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 45

第九章 通知与公告 ...... 45

第一节 通知 ...... 45

第二节 公告 ...... 46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 46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 46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 48

第十一章 党的组织 ...... 50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 50

第十三章 附则 ...... 51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由原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600090126J。

第三条 公司于2022年9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7,143,158股, 于2022年1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GRINM Semiconductor Material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 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双河路南侧。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47,621,058元(以下如无特别指明,均为人民币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 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

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加强经济合作和促进技术发展的愿望,采用先进

而适用的技术和科学管理方法,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产品和满意的服务,保护所有股东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以实现最大程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十四条 公司经营范围为:生产重掺砷硅单晶(片)、区熔硅单晶(片)、轻掺产品、大直径硅单晶棒;研制重掺砷硅单晶(片)、区熔硅单晶(片)、轻掺产品、大直径硅单晶棒;提供相关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销售自产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该企业于2021年02月25日由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第三章 股份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

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

购的股份, 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在公司设立时均以其所持有的原有研半导体材料有限公司的股权所对应的净资产折股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公司设立时的注册资本在公司设立时全部缴足。公司设立时发起人及其认购的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和出资方式如下:

序号发起人姓名/名称股份数(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出资时间
1北京有研艾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384,750,00042.75%净资产折股2021年6月10日
2有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30,422,50025.60%净资产折股2021年6月10日
3株式会社 RS Technologies211,612,50023.51%净资产折股2021年6月10日
4福建仓元投资有限公司28,215,0003.14%净资产折股2021年6月10日
5德州芯睿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3,034,2041.45%净资产折股2021年6月10日
6德州芯利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19,339,8942.15%净资产折股2021年6月10日
7德州芯慧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7,011,3170.78%净资产折股2021年6月10日
8德州芯智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597,1980.29%净资产折股2021年6月10日
9德州芯鑫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2,046,6960.23%净资产折股2021年6月10日
10德州芯航咨询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70,6910.11%净资产折股2021年6月10日
合计900,000,000100%-

本文标签: 公司章程有研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