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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具体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公司章程》条款修订后《公司章程》条款
第八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本文标签: 公司章程公告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