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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并修

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名称变更的议案》《关于公司证券简称变更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4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执行以股份回购方式替代分红的承诺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982.73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按回购价格上限10.11元人民币/股(含)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972,038股。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刊登的《克劳斯玛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3)。

2024年11月13日,公司完成股份回购,于2024年11月15日发布《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778,800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583%。购买的最高价为7.48元/股、最低价为4.79元/股,回购均价为5.5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9,828,426元(不含交易费用),并已于2024年1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该等回购股份注销事宜。

本次股份回购及注销前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回购及注销前本次变动回购及注销后
数量(股)比例(%)变动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本文标签: 克劳斯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注册资本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