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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陆药业”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北陆药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10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本期公司债券发行面值5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5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0,775,471.70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9,224,528.30元。截至2020年12月11日,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转入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扣除不含税承销费用后人民币493,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0)第110ZC00468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2年3月25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下募集资金9,597.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使用。

公司于2022年8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2023年12月前。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已结项的“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7,862.5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3年8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变更募投项目“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中的中药提取相关业务,变更为化学原料药生产车间。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终止“营销网络建设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24.9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将部分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2023年11月13日召开的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三次债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鉴于“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结项,公司将此项目节余募集资金5,913.18万元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新增北陆益康为实施主体,并将节余资金793.9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4年9月30日。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目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项目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
1沧州固体制剂新建车间项目3.003.00
2沧州三期原料生产项目19,244.149,597.00
3高端智能注射剂车间建设项目17,535.055,392.91
4新产品研发项目8,603.365,913.18
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8,830.501,177.05
6营销网络建设项目4,805.491,575.04
7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3,922.45

本文标签: 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药业自有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