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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目变更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科诺尔”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对纳科诺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和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16日,邢台纳科诺尔精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普通股20,000,000股,发行方式为公开发行,发行价格为15.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5,611,037.74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1月3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44,999,700.00元,到账时间为2023年12月19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序号募集资金用途实施主体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2)投入进度(%) (3)=(2)/(1)
1邢台二期工厂扩产建设项目纳科诺尔101,635,300.002,920,000.002.87%
2研发中心及总部建设项目纳科诺尔89,352,10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纳科诺尔129,623,337.7452,337,395.5540.38%

本文标签: 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自有资金意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