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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24-070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本次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摊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测算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计于2025年9月末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指标的影响,不构成对本次发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最终发行完成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假设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20,000万元,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百分之三十。按照

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898,669,632股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不超过269,600,889股(含本数)。在本次发行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因送股、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限制性股票登记或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上述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份数量仅为估计值,仅用于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最终募集资金总额、发行股票数量。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以及最终发行的股份数量将根据监管部门审核注册情况、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公司2024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705.84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343.32万元。假设:(1)2024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按2024年1-9月相应金额年化计算;(2)2025年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2024年持平、较2024年减少10%、较2024年增长10%三种情形;(3)在年化计算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计算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时,均不考虑2024年1-9月土地处置收益影响。

上述盈利水平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并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的损失,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假设暂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经营或非经营因素对公司资产状况、盈利能力和净资产的影响。

6、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7、本次测算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898,669,632股为基础,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于2025年9月末完成,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4年度/2024年12月31日2025年度/2025年12月31日
本次发行前本次发行后
期末总股本(股)898,669,632898,669,6321,168,270,521
情形1:2025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2024年持平(不考虑2024年度土地处置收益影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41,962.0829,024.9629,024.9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7,791.0917,791.0917,791.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320.3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0.32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200.1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200.18
情形2:2025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2024年减少10%(不考虑2024年度土地处置收益影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41,962.0826,122.4626,122.4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7,791.0916,011.9816,011.9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290.2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0.290.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180.1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180.17
情形3:2025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2024年增长10%(不考虑2024年度土地处置收益影响)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万元)41,962.0831,927.4531,927.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7,791.0919,570.2019,570.20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360.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0.36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200.220.2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200.220.20

本文标签: 主体摊薄对象措施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