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

文章数量:129711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之能源”)持有公司的54,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将被司法拍卖,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1.48%,占公司总股本的4.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拟司法拍卖股份处于轮候冻结状态。

? 本次司法拍卖前,公司控股股东合计持有公司254,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1.47%。上述股份已经全部被轮候冻结,被轮候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100%。如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交割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将合计持有公司2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86%。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拍事项尚未公示,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公司于近日收到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厦门中院”)发来的《告知书》(2024)闽02执1458号,厦门中院将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唯之能源所持公司共计54,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6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法拍事项尚未公示,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拍卖的原因

厦门中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3)闽民初534号民事裁定书及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4)闽民终578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禾勤投资实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执行人深圳市瑞恒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瑞恒实业有限公司、古汉宁、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勤诚达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计54,696,214股股票。厦门中院现拟将被执行人深圳市唯之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共计54,696,214股无限售流通股进行拍卖。

二、控股股东股份将被拍卖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是否为控股股东本次将拍卖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是否为限售股拍卖人拍卖原因
唯之能源54,696,21421.48%4.61%厦门中院司法拍卖

本文标签: 将被所持股东光电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