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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2月18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23)。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2月28日


本文标签: 决议董事会一届太阳能二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