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管理员组文章数量:129711
规定的说明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通过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天津津能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100%股权、天津港益供热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天津市津能风电有限责任公司98.18%股权及天津能源集团新能源有限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董事会审慎核查,上市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以下情形:
1、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
2、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本次发行涉及重大资产重组的除外;
3、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最近一年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上市公司或者其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5、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最近三年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之签章页)
天津津投城市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
版权声明:本文标题:津投城开: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内容由网友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 转载请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http://www.bdxgw.com.cn/gonggao/1735676120y128044.html, 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