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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24-102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宝塔实业”)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的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本次重组申请股票停牌前或首次作出决议前(孰早)六个月至重组报告书披露之前一日止,即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0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4.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有关知情人员。

5.为本次交易提供服务的相关中介机构及其经办人员。

6.前述1至5项所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三、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内幕知情人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主体在自查期间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如下:

(一)自然人于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查期间,相关自然人买卖宝塔实业股票的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身份交易日期股份变动数量(股)结余股数(股)买入/卖出
1王华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合规部业务经理韩涵直系亲属2024/2/73,60011,200买入
2杨兆海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杨进川直系亲属2024/10/292,0002,000买入
2024/10/302,0004,000买入
3王琴宝塔实业经营管理部专员贺玮燕直系亲属2024/1/221,0004,200买入
2024/1/241,0005,200买入
2024/2/51,2006,400买入

本文标签: 资产知情人宝塔关联交易内幕